招聘提示:收取培训费、贷款培训,或在录用过程中需支付体检、服装、押金等费用、鼓吹出国出境务工短期内可获得丰厚报酬等都属违法行为,请求职者提高警惕,谨防上当受骗,如遇类似情况,请立即举报。校园招聘违规举报
东莞实验中学
高中语文、高中数学、高中英语、高中历史、高中化学教师
发布时间:2025年12月16日
点击人次:25
岗位职责:
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和“百万英才汇南粤”行动计划,根据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》,围绕“粤聚英才、粤见未来”主题,东莞实验中学将在2025年下半年随东莞市教育局继续开展校园招聘系列活动,其中12月赴东北地区设点面向全国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6名。具体公告如下:
学历要求 学位要求 对应岗位(代码/名称)
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2509D0018(高中语文教师)2509D0019(高中数学教师) 2509D0021(高中英语教师)2509D0023(高中历史教师)
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2509D0020(高中数学教师)2509D0022(高中化学教师)
岗位要求:
一、招聘岗位、薪酬和对象
(一)招聘岗位和薪酬待遇。本次招聘岗位均属于公办中小学(公益一类)事业编制岗位,聘用人员均为事业编制人员,工资由市级财政统发。
(二)招聘对象
1.纳入国内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,且2025年9月—2026年8月期间毕业的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(含)以上的毕业生(非在职学历);
2.2025年1月—2025年12月期间毕业的国(境)外院校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(含)以上的毕业生(非在职学历),并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结果。
(三)毕业时间要求。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。其中,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6年本科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证书,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证书;其余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。除国内普通院校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外,其余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时提供相应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。
投递说明:
三、招聘程序
报名—资格初审—全部岗位笔试—全部岗位现场资格复审—面试(综合素质评价、试讲)—体检—考察—公示—聘用。
东莞实验中学
领域:教育
规模:150-500人
地址:东莞市东城街道主山大塘头东街19号
BC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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